公安部發布交管改革新措施,嚴禁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
發布日期:2021-05-14 03:45:26 編輯:歐陽華俊 瀏覽量:28352021年5月10日上午,公安部舉行了發布會,會上發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為群眾辦實事”12項便利措施。其中貨車允許通行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小時、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等措施,與卡友們息息相關!
01
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
積極推動清理全城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區等特殊區域個別道路外,其他道路為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除外)通行預留時間窗口,每天允許通行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小時。

貨車確需在禁限行時段路段通行的,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在南京、南昌、海口、烏魯木齊4個城市試點通過“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眾服務號等渠道申請電子通行碼,減少紙質材料和來回往返。
02
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使用,并拓展客貨運輸、汽車租賃、保險購置等社會應用場景,為駕駛人及相關行業提供在線“亮證”、“亮碼”服務。

03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
調整駕照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后40日調整為30日。
04
試點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詢
在推行交通事故處理進度和結果網上查詢的基礎上會在上海、江蘇、山東、廣東、重慶、四川6個省(市)試點證據材料網上查閱,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后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8”于機APP查閱、復制交通事故現場圖、勘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材料,實現“現場查閱”擴展到“網上查閱”,為當事人提供更多查詢渠道和便利。
公安部強調,多項便民措施將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試點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貨車電子通行碼等措施,自2021年6月1日在部分地區先行先試,下半年再選擇部分地區擴大試點,確保2022年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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